摇滚乐手如何脱贫
最近,又有很多朋友说起了脱贫的事情,因为在中国做摇滚乐实在太难养活自己了。
老实说我对此没有任何想法,既没有什么经验可供参考,也没有能力去促进摇滚乐商业的进展,更没有兴趣去搞音乐以外的事业。5年前CJ跟我争吵,说我的观点就是让大家清高而死,现在这样说的人还有,我也还是没变。你就是骂我眼睁睁看着霍营的兄弟们饿死,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简单地说,有人和我谈音乐,也有人和我谈市场,这两方面我都有所认识,但后者是大家的心病,越说人越急,还是免谈。
就经验而言,行情不好,偏偏又喜欢这东西,那就只好努力,薄利多销,要么就花两倍的精力兼职养活自己——别等着人家来伺候你,这是道理。但道理通常并不受欢迎,人们一般都会抱怨环境,把自己当做受害者。
既不愿意早起上班,又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写稿不学打字,做服务生觉得没面子,做买卖不记账,嫌老板不让抽大麻,嫌同事没品位……脑门上就写着一句话: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为什么不把我养起来!
在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受不了就别干了,没人责怪你。要干就别抱怨。
我做了10年演出,一共挣过一次钱,230多块(前两天撒把芥末的演出是老羊做的,我作为演员,得到了100块)。作为艺人,从去年开始到现在,也演了几十场,大概挣过总计4300人民币加100欧。赔进去的就没法算了。现在因为开始做音乐,写稿赚钱的时间也少了。大家都是这样,孙孟晋做演出几年下来,按我的估算,至少已经贴进去了3、4万。王凡够穷的了吧,他会因为答应帮别人免费混音,而推掉一个可以挣5000块的活(这种活一年也没有一个)。还有更穷的,老赵,他的全部财产就是电脑、声卡、吉他、CD随身听和自行车,他就靠做没人听的音乐来维持基本生活,还挺开心。
你可以说,你丫有钱呗,不在乎,他们是超人,不一样。
好,那我们就不用再谈了,因为按照摇滚乐经济学定律第23条,比你有钱的人都是不劳而获的;按照摇滚乐心理学定理第6条,和你不一样的人都是超人。
以上算是回答几个朋友的问题。
由 subjam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07:47 PM | 引用
迴響
独守空房,看到的全是塑料片,那种感觉是幸福的,是富有的。
Posted by: jiancui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08:07 PM
你好我是路过看到你的日记。
我其实一直在想,中国的都是全职的乐手吗?
在香港来说,这近乎是不可能的事吧。
Posted by: edin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09:59 PM
语言幽默,
但说的是件痛心的事儿。想搞艺术,就不要想利润。同时对于商人来说,艺术这个词绝对是可笑的。他们买音乐和买猪肉,买大麻一样,一起以市场为准,以科学为根据。但我不觉得他们可耻,你可以说他们以剥削艺术家为生,换句话说他们也养活了艺术家。滥事儿总得有人干吧?
Posted by: 30hao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10:48 PM
既不愿意早起上班,又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写稿不学打字,做服务生觉得没面子,做买卖不记账,嫌老板不让抽大麻,嫌同事没品位……
这太神了,呵呵。
Posted by: 30hao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10:57 PM
如何脱贫?找有钱妇人养着不就得了。这些年来摇滚界有不少人找的都是外国老婆,思想独立、经济富裕(相对一般中国妇女),同时又热爱艺术,她们在自己国内想找个艺术家可不容易,到了中国找就容易多了。呵呵,资源互补、资源互补。
要不干脆改行也挺好,瞎耽误功夫,还成天抱怨,听着就很烦。
Posted by: 大老黄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4 11:37 PM
“王凡够穷的了吧,他会因为答应帮别人免费混音,而推掉一个可以挣5000块的活(这种活一年也没有一个)”
这篇文字读起来一直是颇痛快的,直到上面这句。
一个能挣5000块的垃圾活,和一个挣不到一分钱的混音活,一般来说,一个人在面对这两样东西时,是有选择的权利的,但在我看来王凡没有这个权利。
颜峻你也知道,北京声纳的时候,王凡令某人损失了3000块钱。
当时他的姿态就已经似乎是与此事完全无关了,甚至连一句抱歉都没有。自然,当这个5000元的 offer
摆在他面前时,他也没有珍惜。估计,假如上天给他机会再来一次的话,他还是不会珍惜。
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广州声纳时,几乎发生了完全一样的事(这次“气与复杂”也是,以后真得小心这个问题),但造成事故的人,最终作了赔偿,金钱上的。
Posted by: lawrenc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1:13 AM
北京声纳的事情,他并不知道东西损坏到了什么程度,我也没让他知道。很快,他的确是忘掉了此事。不过我可以说的是,就人格和性格而言,他是值得信任和原谅的。你知道我当时也没什么钱的,但决定和你一起承担这个损失(虽然后来我们没有),是因为值得我替他这么做。
edine:
中国的乐手通常是因为需要从正常的(也是压抑的)生活和工作中逃出来,才开始过上摇滚生活,你想他们愿意再回去受苦吗。
Posted by: subjam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2:15 AM
上班,上班
Posted by: WE:WO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9:01 AM
抱歉抱歉…
Posted by: 王凡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11:37 AM
什么都不是,我觉得就是到底想成为剥削阶级,还是劳动者。
Posted by: 苏阳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1:00 PM
对头。
Posted by: 卡列宁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2:51 PM
前段时间重看《四百击》,弄了个D9,里面那个主角死党的原形(靠,名字全记不起来了,晕)也就是特吕弗真正的死党,注释的时候说,那时候他们拍电影的钱,都是靠他们四处打工挣来的,他那时候在一个鞋厂,工资都拿来拍电影了。不过特吕弗干什么都干不长,所以这个死党(也是个电影工作者)从鞋厂里挣来的工资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Posted by: 麦穗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3:52 PM
踏踏实实把音乐做好就什么都有了
想做终究能做出好音乐来
不想做总是有理由
天才与音乐相溶
庸才叫嚣不休
急功近利的状态 做不出什么好音乐!
Posted by: cure_lin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4:03 PM
看目的性是什么,靠音乐挣钱,那就把音乐当成事业去搞,去商业化它。而只是单纯的热爱,愿意为摇滚为音乐精尽人亡,那就先把自己养活起来,不管是用常规的压抑的方式(譬如工作)还是非常规的放纵的方式(譬如大老黄说的找一思想独立、经济富裕、热爱艺术的有钱妇人资源互补下)。
我仅能以一种观望的态度去看这些,完全是置身事外的,不过是希望可以有更多的音乐来愉悦自己的耳朵……我觉得摇滚乐手要是各个都像怨妇就没劲了,一点也不好玩。
Posted by: 鬼魅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5:32 PM
我办的演出好象比你那天那个赚的多些,不过都留着做下一次演出前期资金了。
不说钱就说价值吧,我昨天收到我妈的信,里面有段说:“你其实是个体质较弱的女孩,你这样没天没夜,没吃没睡,没时间没温暖,压力又大,就是一个壮男人谁又能不叫苦连天。怪不得大家都说你能干热情,可谁又知你是用你的身体能量和青春热血在拼搏,这种人生最宝贵的精华,你又获得了什么?就是有所获,失去的又用什么来补偿。不要一意孤行……”
我以前办的演出我都没让我家人来看过,但这回过年办的《只有一个宁夏》我决定让他们来看看,我热爱的和我在做的。
我如果说我放弃治疗了1是因为看不起了2是因为没时间,我会被朋友们骂死。 愿 决定做那一块砖的人都互相激励吧。
有些话说烂了,都知道目前国内的摇滚乐现状低靡,但大家不都还在磕么。到底是否值得只有自己知道。
ps,王凡女朋友真好啊,体贴温柔,他好有福!
Posted by: yoyo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4 09:06 PM
上班,上班
Posted by: 数绵羊 發表於 December 11, 2004 12:15 PM
我办演出不赚钱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不想参加分成,本来收入就不多,一方面是通常也不想办那些热门的演出。但我不鼓励大家都学我。这次老羊办“撒把芥末”,有目共睹,有够努力,前期成本高了点,但最后还自己能赚一点,这样就是一个独立音乐商业上的良性循环。不过像脑浊这样的大牌答应了却不来,结果让歌迷骂主办人骗人,实在是太狠了,以后得想办法杜绝。
做事情都是这样,但凡有点成绩,付出就得比别人多,没人疼你,倒是总有人造谣中伤。不过既然喜欢,就继续努力吧,自己爱惜身体,别跟天才似的早夭了才好。
以前我老给自己一种悲剧性的心理,好象在做多么伟大悲壮的事业,在牺牲,后来想,去他妈的,这不就是生活吗,我不是很享受吗,悲你个头。
Posted by: subjam 發表於 December 11, 2004 01:24 PM
“以前我老给自己一种悲剧性的心理,好象在做多么伟大悲壮的事业,在牺牲,后来想,去他妈的,这不就是生活吗,我不是很享受吗,悲你个头。”
哈哈,这话爱听,够真实!
Posted by: 大老黄 發表於 December 11, 2004 01:57 PM
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就别抱怨,把理想和金钱都攥在手里,理想也就不在是理想了,我始终觉得摇滚乐及其他的一些现代艺术的根本目的就是把人从可耻的商业社会的圈套中解放出来,也许这些艺术本身并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她们的确无意中充当了这样的角色,所以从商业社会及它的统治者的角度是不可能允许这样的艺术存在并有很大发展的(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集权国家里,更是不可能),因为说了出真相,一切将变的不可忍受,一切正常就都不正常了,这就是为什么电视上可以播那些昧俗的玩意,韩剧,港台偶像,粉饰太平的民族歌手,不一而足.而不是中国当代优秀艺术家的作品.
Posted by: 爵士发条 發表於 December 11, 2004 08:44 PM
想赚钱的还是去国贸商圈当百领奴隶吧.
野孩子唱过:劳动的人最贫穷
没有什么悲剧性色彩,就是这样的,就乐意这样活着,这样才牛比.
Posted by: 爵士发条 發表於 December 11, 2004 08:53 PM
路过的
悲什么?
这就是臭豆腐厂
Posted by: east egg 發表於 December 12, 2004 11:21 PM
在高地看见了这文章,觉得做乐手做一个不抱怨的摇滚乐手确实难
Posted by: 蓝冰焰 發表於 December 13, 2004 09:37 AM
也没什么嚼的。
钱??无论什么都是公平的,你能说不是吗?
这年头人人都觉得少点什么,关钱的什么?
不过钱来得直接点,感觉实在点罢了。
还真因为有了钱就欢喜?
我不相信。
我宁愿吃淡饭,可以自由就好。
再多的钱不过是养活了欲望,欲望是什么?
我还没搞懂。
因为我还年轻嘛。还可以挥霍的。
Posted by: 小蛮女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4 03:45 AM
别说乐手,世上干什么事都有一番辛苦,都不会很容易。无论做什么事,抱怨=软弱,这没什么可说的,做人最值得称赞的品质是坚强!
Posted by: 大老黄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4 03:44 PM